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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海口11月29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周平虎 記者今天從海南省交警總隊獲悉,該總隊自今年8月份試行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業務以來,全省共辦理12000餘省際異地處理業務,現全面推行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業務。
  為滿足群眾就近辦理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業務,今年8月份起海南省交警總隊決定在總隊和部分市縣交警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試行開展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經過試運行期間的不斷完善,目前已經具備了在全省全面鋪開的條件。為更加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省交警總隊決定即日起在全省各交警部門違法處理窗口開展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業務。
  據瞭解,省際異地交通違法受理範圍:海南省機動車在外省(市、區)自2012年1月以後發生的應處200元以下(含200元)罰款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並按規定記分。  (原標題:海南省全面推行省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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